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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打印本页]

作者: 23du    时间: 2012-6-9 18:51
标题: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我校已建立和完善了 “奖、贷、助、补、减”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努力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四、贷款。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无息贷款。家庭经济确有困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努力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无息贷款。

五、特困补助和勤工助学。学校将给生活极度困难的学生发放特困补助。同时学校也还实施勤工助学工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寻找和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

六、冬寒补助。学校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冬寒补助。

七、学费补偿与贷款代偿。国家对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高校毕业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此项资助最高限额为每年6000元。

八、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

其办理程序如下:

1、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咨询服务点,解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疑问,初步了解其家庭状况。对实属贫困无力交付学费的新生,指导其到绿色通道受理点办理相关缓交手续。

2、对于实属需要办理缓交手续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受理点发给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生缓交学费申请表》,并要求其认真、诚实填写,进一步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完成后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批,即可办理缓交手续,注册报到。


3、对于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和开家庭贫困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恶意欠费处理。

    希望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恪守诚信,出色地完成学业,报效祖国,为母校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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